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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条款

1. 认知与接受条款
  • 昌儿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会员服务系统係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仅接受「会员」登录注册。
  • 会员之储值金依法由台新银行提供履约保证。
  • 当您完成会员记名管理之会员注册手续、或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已阅读、瞭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若您为未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应于您的家长(或监护人)阅读、瞭解并同意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方得注册为会员、使用本服务。当您使用会员线上管理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已阅读、瞭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2. 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务的注册登记程序之后,本公司将会Email注册认证信至您所登记的电子信箱,通知您会员记名作业完成。
  2. 请您务必维持密码及帐号之机密安全,任何依照系统规定方法输入会员帐号及密码与登入资料一致时,无论是否由本人亲自输入,均将视为会员本人所使用。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须负完全的责任。您并同意以下事项:
    1. 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每次连线完毕,均应执行登出以结束您的帐号使用。
    3. 您的帐号、密码及会员权益均仅供您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合用。
    4. 如您的帐号及密码遭盗用、不当使用或其他本公司无法辩识是否为本人亲自使用之情况时,本公司对此所致之损害,概不负责。

3. 本公司得依实际执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终止相关活动,并选择最适方式告知会员。

4. 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公司有权可以停止、中断提供本服务:
  • 本公司企业网站电子通信设备进行必要之保养及施工时。
  • 发生突发性之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
  • 本公司企业网站申请之电子通信服务被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 由于天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致使本公司企业网站无法提供服务时。

5. 以电子文件为表示方法

您同意于使用本服务时一切交易之意思表示皆以电子文件作为表示方法,倘您于各项服务与功能等页面点选同意或确认等功能键时,即视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6. 您对本公司之授权
  • 对于会员所登录或留存之个人资料,同意本公司企业网站得于取得您同意之范围内蒐集、处理、保存、传递、使用该等资料,及提供使用者其他资讯或服务、或作成会员统计资料、或进行关于网路行为之调查或研究、或行销、抽奖活动、或做为联络之用,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
  • 若您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开播送、改作、散佈、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本公司。您并应保证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开播送、改作、散佈、发行、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7. 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基于维护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并将本服务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本服务或任何部分。此外,您业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终止,本公司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8. 准据法与解释原则

本约定书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予以处理,并採取对于消费者有利之解释,并约定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9.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本公司所使用之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着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修改、重製、公开播送、改作、散佈、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体、程式或网站内容,必须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尊重智慧财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在尊重他人智慧财产权之原则下,会员同意在使用本公司之服务时,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行为。若会员有涉及侵权之情事,本公司可暂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务,或迳自以取消会员帐号之方式处理。若有发现智慧财产权遭侵害之情事,请将所遭侵权之情形及联络方式,并附具真实陈述及拥有合法智慧财产权之声明向本公司反应,若有任何疑问请至客服中心询问。